西安碑林长安路派出所:“锤子”行动第一枪 14名涉嫌卖淫的团伙被逮捕
近日,Xi安碑林长安路派出所支部严格执行“扫黑除恶”和“锤子”行动的相关要求,工作扎实。便衣警察连续作战48小时,成功打掉了一个网络卖淫团伙,行政拘留9人,刑事拘留5人。14人全部绳之以法,成功开始了“锤子”行动的第一枪。
愤怒!一个12岁的女孩被迫卖淫30多次,家人打扮成“嫖客”救她..
由三人组成的恶势力团伙,
多次组织12岁女孩卖淫。
即使面对花季少女苦苦求饶和屈辱的泪水,
他们从未停止过邪恶的黑手。
他们犯下罪行,终究逃不过法律的严惩。
3月28日,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对被告温某、辛某组织卖淫和被告郭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,并在法庭上作出判决。
2017年9月,温某、辛某在Xi市未央区东阳山村租房作为组织卖淫活动的场所,李某、王某(因强迫卖淫罪被判刑)等人寻找卖淫女,温某、辛某组织张某等三人(均因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刑)等社会闲散人员看风接送卖淫人员,温某、辛某从中获利,并向上述人员发放报酬。30岁女子郭某协助两人管理卖淫女和嫖娼资金,形成以温某、辛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。
同年9月25日下午,李某、王某前往彬县,通过袁某(案发时14岁)约朋友小玲(化名,案发时12岁)前往彬县某酒店,阻止其离开。
9月27日,李、王、袁将小玲带到温、辛经营的卖淫场所。李、王通过劝说和恐吓迫使小玲在这里卖淫30多次。在此期间,温、辛安排张等三人观望卖淫窝点,负责接送看管小玲等卖淫女性。
2017年10月10日,小玲的家人以需要“服务”为由,通过约会软件联系了张,并与丰庆公园附近的一家酒店见面。张被小玲的亲戚朋友控制并报警。2018年6月11日,辛、郭被公安机关逮捕。8月2日,温被逮捕。
庭审现场。本文图为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
据了解,卖淫场所被命名为“红房子”,至少有5名卖淫妇女,包括小玲和其他至少两名未成年人。
未央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温、辛为谋取非法利益,采取招聘、就业等手段管理他人卖淫,卖淫人员3人以上,构成组织卖淫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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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郭负责协助管理卖淫妇女和收取嫖娼资金,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。温和辛组织未成年人卖淫,应当依法从重处罚。温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犯有本罪。他是个累犯,应该从重处罚。被告郭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,并在法庭上表示自愿认罪,可以依法从轻处罚。
28日,未央法院以组织卖淫罪一审判处被告温有期徒刑8年6个月,罚款5万元;辛有期徒刑7年,罚款5万元;为协助组织卖淫罪,郭有期徒刑2年6月,罚款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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